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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出炉: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调研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3-25 23:33  浏览:

最近了解到有一些充电桩的项目,对该行业比较感兴趣,就自己做了一份电动汽车充电桩市场、厂商、模式等方面的调研分析,该调研报告是本人基于网络公开资料调研编写,难免有不足之处,仅供学习参考,不作为投资等商业用途。

欢迎感兴趣的知友一起研究讨论。需要报告文件的可联系我O(∩_∩)O~

(东岳,2021-07-05完稿,据公开资料调研分析,仅供学习参考)

1、行业现状分析

截至2021年5月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580万辆,约占全球新能源汽车总量的50%。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为充电桩行业带来发展机会。我国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保持稳定增长趋势,据中国电动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发布2021年5月份充电桩运营和保有量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5月,充电桩的保有量公共类充电桩88.4万台,其中直流充电桩36.8万台、交流充电桩51.6万台、交直流一体充电桩426台。公共加私人充电桩的总保有量达到了187万台之多,从数据上面去看,充电桩的保有量是在源源不断持续的增加,但在使用电动汽车的时候,车辆的充电焦虑依旧是存在的,充电的焦虑几乎便随着车辆的使用依旧会有,并没有完全消除。

充电基础设施分类单位1-5月全国增量同比截止5月底全国累计同比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数量万台7.7125.20%88.460.60%随车配建充电设施万台11.2142.90%98.631.60%充电基础设施(公共+私人)数量万台18.9135.40%18743.90%

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指出的,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2018、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占比稳定在4.5%左右,每年微幅增加。截至2020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492万辆,2020年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占汽车销量为5.7%,那么未来5年仍有3.51倍左右的增长空间,年化增速达到30%左右。另外,据预测,今后5年至8年,我国将有大量国IV标准及以下的在用车辆逐步面临淘汰替换,给新能源汽车市场带来较大的发展空间。未来5年电动汽车产销增速有可能保持在40%以上

按照以上目标,推算得到2025年新能源车保有量至少1800万量左右,保持3:1左右的充电桩装配比,1800万对应600万充电桩(总量),目前187万,5年新增充电桩空间约为410万台。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于2015年印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通知中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按照这个目标车桩比规划车桩比(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保有量配比)基本达到1∶1,目前仍未达到。如果按照1:1建设,那么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空间将更大。

做市场调研还是需要一些方式方法的,掌握方式方法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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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策环境分析

电动汽车行业发展早已和国家策略绑定在一起,发展电动汽车行业脱离不开充电基础设施的同步发展。

2020年充电桩纳入新基建,窗口期缩短,充电桩行业有望迎来关键发展阶段。

2015年7月,国家能源局发布《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在规划中提出了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的概念,将“互联网+”与充电基础设施结合在一起形成新的充电基础设施业态。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其中提到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智能化水平,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2021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将符合条件的充换电设施以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纳入新基建专项债券和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支持范围。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换电设施建设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换电设施的商业保险产品。

2021年3月26日,中央发布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意见再提出:要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加快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这是继2020年充电桩被纳入新基建、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后的又一次强调,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也表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要推动新能源成为电力供应主体,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以下整理汇总了从2012年开始,截止到2021年5月国家级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相关的政策。

政策名称发文机构发文日期主要内容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务院2012年6月28日本规划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动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务院2013年1月1日加强供能基础设施建设,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撑,促进交通燃料清洁化替代,降低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结合充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天然气(CNG/LNG)等新能源汽车发展,在北京、上海、重庆等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配套建设充电桩、充(换)电站、天然气加注站等服务网点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2013年9月6日推进换乘枢纽及充电桩、充电站、公共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同步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7月21日1、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2、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3、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国家能源局2015年7月31日做好配电网规划与充换电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强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保障充换电设施无障碍接入。加快建设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推广电动汽车有序充电、V2G及充放储一体化运营技术,实现城市及城际间充电设施的互联互通。2020年满足1.2万座充换电站、480万台充电桩接入需求,为500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银监会2015年8月3日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10月9日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10月9日根据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16年1月11日为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奖补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2016年2月6日畅通进出城市通道,加快换乘枢纽、停车场等设施建设,推进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同步实施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7月25日1、分批在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城市开展试点示范2、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参与积极性,加大对现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解决当地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题“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务院2016年12月19日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鼓励充电服务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提升持续发展能力。到2020年,形成满足电动汽车需求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关于统筹加快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2016年12月30日在具各条件的城市整合各类停车资源,鼓励引导有实力的停车场管理企业及充电服务企业开展停车充电一体化项目建设运营。到2020年,居住区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纳入国家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配建的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明显提升,有效满足电动汽车充电基本需求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1月6日做好配套供电设施升级,加快推动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创新单位充电设施的投资运营“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国务院2017年2月28日1、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新能源运输工具规模化应用2、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充电设施3、支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加气站,以及长江干线、西江干线、京杭运河沿岸加气站等配套设施规划与建设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2018年7月3日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10月9日各地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2018年11月9日力争用3年时间大幅提升充电技术水平,提高充电设施产品质量,加快完善充电标准体系,全面优化充电设施布局,显著增强充电网络互联互通能力,快速升级充电运营服务品质,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环境和产业格局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11月2日1、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销售总量的20%2、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商务部等12部委2020年12月28日加快小区停车位(场)及充电设施建设,可合理利用公园、绿地等场所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建设立体停车场,按照一定比例配建充电桩。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商务部2021年2月9日完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便利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政策,支持依托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路灯等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引导企事业单位按不低于现有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务院2021年2月22日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国务院2021年3月25日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加快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21年5月20日1、将符合条件的充换电设施以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纳入新基建专项债券和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支持范围2、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换电设施建设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3、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换电设施的商业保险产品

发展新能源是一场革命,更是一场能源效率的革命和清洁能源的革命。面对新能源危机,我们要在发展中争取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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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业链分析

充电桩市场产业链涉及到的主体包括充电桩设备生产商、充电运营商、新能源整车厂商及用户。

(1)充电桩设备厂商

生产直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桩、交直流充电桩等。涉及到的领域包括充电模块、电机、芯片、接触器、断路器、外壳、插头插座等。

公共充电桩产业链中,设备制造商负责充电设备和配电设备制造,由于硬件技术门槛较低,设备制造市场竞争充分、产业利润率低。

(2)充电桩运营商

运营大型充电站或提供充电桩服务等。目前,市场中的充电运营商主要为第三方企业,同时部分车企、能源企业也涉足充电运营服务。

充电运营商负责充电桩和充电站的搭建和运营,建设运营对资金实力要求高,且车位选址、布线改造和运营管理难度较高,因此充电运营是产业链核心环节。运营环节市场空间持续增长,预计到2025年预计运营环节市场规模将达到1620亿元,2020-2025年CAGR将达到65%。由此可见,充电设备行业运营环节市场空间较大且未来几年预计将保持快速增长势头

充电桩设备前五大运营商:特来电、国网公司、星星充电、中国普天、上汽安悦。

(3)新能源整车厂商及用户

充电桩为电动汽车服务,电动汽车是充电桩的应用领域,持续扩大的电动汽车市场为充电桩市场带来大量需求。

下游的新能源电动汽车主要包括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市场,乘用车市场包括私人家庭、单位和租赁等,商用车市场包括公共交通、市政环卫以及物流等。不同类型电动汽车具有不同的充电需求,这便催生了中游充电运营商的不同运营模式和运营战略。

由于资金压力以及回收期长,一些民营运营商可能更多的转向B端市场,如约车平台、公交/市政公司等,先保证对成本投入和资金回流的可控,然后再合理选择2C的市场,为未来做铺垫。而国家电网、普天新能源等国字号背景企业,资金实力雄厚,并未因为成本和盈利问题放弃C端市场。

充电桩整个产业链企业全景图如下:

4、商业模式分析

由于充电桩行业发展较晚,商业模式较为单一,服务费的收取仍然为其主要盈利来源。由于其核心业务需要与电池、整车厂商等高度配合,并且同时面向车主和企业,因此各路资源的开发及整合能力成为开展核心业务的关键,重资产的经营也使得压缩成本成为关键。目前,企业正在探索充电桩+增值服务的模式以提高盈利;由于充电桩为车联网的重要入口,以大数据为基础增值服务可为整车厂商、出行公司等提供较高的商业价值。

典型的充电桩运营商商业模式如下图所示:

充电桩运营商盈利能力较弱,目前仅特来电一家在2019年宣称跨过盈亏平衡线开始盈利。公共充电桩的盈利能力取决于单桩利用率和充电服务费两大因素,目前运营商的收入绝大多数来源于服务费的收取,模式较为单一。而激烈的竞争和用户对充电费用极为敏感导致服务费短时间内难以上升,因此单桩利用率成为目前运营商盈利的重中之重。

由于资金压力以及回收期长,充电桩运营企业也在不断探索企业运营新模式,很多充电桩运营企业正在以合股、投资、买断等方式招募合伙人,以减轻自身压力,同时通过合伙人加盟提高资金实力,以达到快速抢占市场,做大规模。目前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模式:

合股:企业与客户按比例承担投资总额,收益分配减去产生的电费、运营费用后按约定比例分成;投资:客户资金企业,企业负责充电系统全资投入,包括技术管理、安装维护,客户提供场地、用电、日常管理。收益分配减去产生的电费、运营费用后按比例分成或缴纳高出成本价电费;佣金:客户有电力或是土地等资源,可以成为企业合伙人,为企业介绍资源,客户享受场站分成和补贴等作为佣金;买断: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客户买断产品,自行管理、维护,企业收取营业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平台服务费,剩余费用归客户;托管:客户买断产品,纯投资人模式,委托企业管理、运营、维护,企业收取一定比例运营服务费。

合伙人模式指由资源募集方提出需求,招募拥有所需资源的企业或个人共同进行分散式充电桩和公共充电站的建设运营,达成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益共享。合伙人招募方需要在行业中有强大的影响力和背景才能聚集到多方资源。与独立建桩运营相比,合伙人模式将明显改善运营商重资产的运营现状,有效盘活充电桩上下游的产业资源,拓展社会多方的合作,有望对充电桩行业格局产生积极影响。国家电网、星星充电等先后尝试合伙人的招募。

5、市场规模分析

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规模,也是充电桩企业的成长空间。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到2030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如果按照车桩比1∶1的建设目标,未来十年,中国充电桩建设存在6300万的缺口,预计将形成一个万亿元的市场。

在政策和市场双重作用下,国内充电基础设施高歌猛进,充电桩建设规模持续扩大。根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公布数据,截止2021年5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187.0万台,同比增加43.9%;其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88.4万台,私人充电(随车配建)基础设施累计数量98.6万台。

截至2021年5月,我国共有10家充电运营企业所运营充电桩数量超过了1万台,其中特来电的充电桩数量最多,为21.88万台。中国前10家充电桩运营商的充电桩数量如下:

截至2021年5月,我国充电桩数量TOP10的充电运营企业的市场份额为91.7%,其余的运营商占总量的8.3%,其中,特来电市场份额位居第一,为24.8%。

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推动充电桩在居民区、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充电桩的建设,地方相应国家号召,各地推出的各项与电动汽车充电配套设施相关的政策与规划,将充电配套设施的发展从中央向地方推进。从省份区域来看,各省公共充电桩保有量排名前十的省市分别是广东、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山东、安徽、湖北、河南、河北,其中广东公共充电桩保有量11.3万台,居全国首位。

6、竞争环境分析

截至2021年5月,我国共有10家充电运营企业所运营充电桩数量超过了1万台,其中特来电的充电桩数量最多,为21.88万台。中国前10家充电桩运营商的充电桩数量如下:

从上图来看,行业集中度非常高,头部企业优势明显。但是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到2030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如果按照车桩比1∶1的建设目标,未来十年,中国充电桩建设存在6300万的缺口,预计将形成一个万亿元的市场。

这么大的市场规模,这么大的蛋糕,应该不是几个玩家就能吃下的蛋糕。更多资本的加入,也让未来市场格局充满变数。就目前充电桩的数量来看,远未达到国家既定目标,因此行业格局并未完全形成定论。

2021年初,特来电获得新加坡GIC、久事集团、铁发基金等投资人的增资扩股约3亿元,投前估值130亿元;

2021年3月底,充电桩保有量排名第四的“云快充”,其母公司江苏芝麻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全球最大的锂电池供应商宁德时代已低调入股;

2021年5月17日,星星充电宣布获得高瓴、IDG、泰康、宝龙与远洋地产等的B轮融资,投后估值155亿;

2021年6月20日,亿纬锂能发布公告表示拟参与充电桩巨头特来电的增资扩产事项。

面对竞争,我们该如何应对?为客户创造价值才是最佳的销售方式,以客户为中心,建立信任、激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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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龙头公司分析

(1)特来电

特来电是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拥有在电气设备制造上的强大优势。截止到2021年5月,特来电的充电桩数量最多,为21.88万台,充电桩数量市场占有率最高,同时是充电桩运营商中第一家公开宣称充电桩业务开始实现盈利的企业。其主要业务版块包含充电网络、互联互通平台和SaaS平台。采用互联网思维,打造能与车辆进行深度互交的联网产品和完善的充电网络,并将充电桩定义为泛在电力物联网中的应用。

特来电充电桩,质量还是有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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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星星充电

星星充电为万帮充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设备、平台、用户和运营服务,掌握智能控制、物联网、大功率定制等核心研发能力。星星充电参与了国内所有充电标准的起草,并作为中方代表参与IEC国际标准的起草,因此在产品质量上拥有核心优势。同时由于万帮新能源投资集团在汽车销售、流通上的优势,星星充电在于车企的合作方面尤为密切。

(3)国家电网

国家电网为最早进入充电桩行业的企业,自2006年起开展公共快充网络建设。2015年底成立全资子公司——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接管电动汽车充换电发展业务。依托国家电网的优势,其充电业务的开展在资金、场地、电力、渠道等多方资源上占有绝对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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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展趋势分析

在“十四五”开年之际,国家提出发展碳中和,新能源汽车的推进将有效优化我国能源结构,助力实现碳中和经济。因此,未来国家必将刻不容缓地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充电桩作为新基建的七大方向之一,伴随着未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地增长,充电桩需求将会进一步扩大。

充电桩运营商的发展处境越来越好。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

(1)用户需求量不断增加

截止2021年5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已经超过11%,创造了行业新高,按照工信部规划,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占比要达到20%左右,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也上升,充电桩运营商达到盈亏平衡的时间会提前到来。

(2)充电桩走向精细化运营

充电桩运营商行早期都是粗犷发展,在经历了跑马圈地等一系列动作后,头部运营商(特来电、星星充电、国家电网等)在发展上日渐趋稳,更加注重精细化运营、流量数据价值等轻资产,充电桩建设上也由补贴导向向自身盈利转变,并以用户需求为核心,提高充电桩利用率,增强盈利能力。

(3)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

充电桩运营没有太高的门槛,越是没有太高技术门槛的领域越容易出现行业巨头,经历了行业野蛮生长,特来电、星星充电和国家电网的市占率越来越高,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

10、充电桩企业10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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